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购买环境设备,需先看好生产厂家
更新时间:2012-12-14   点击次数:1060次

   近年来,由于对产品质量日趋重视,购买环境试验设备的单位越来越多。但生产环境试验设备的厂家由于规模水平参差不齐,加之市场竞争十分激烈,造成试验设备整体质量呈下降趋势,因此购买气候环境试验
设备
的先期准备工作就变得十分重要。本人相据多拒从事环境试验设备检测的经验,把购买环场试验设备应注意的一些问题写出来,供大家参考。

    货比三家是位的。近儿年来,哪个公司的产品好,一定要多做调研,也可向环境试验设备检测人员咨询。另外值得注意的是,某些公司的产品质量已出现滑坡,因此,千万不能按以往的产品质量信息来推断现在的产品质量情况

    技术指标的确定,尤其是在招标文件和合同文本中,应按标准和军用标准制定。近年来,包括我本人及其他检测人员“看不懂”合同中的技术指标的事常有发生。要使检测人员看懂合同中的指标,顺利完成产品验收任务,合同中的技术指标就要符合相关的标准和军用标准。例如:标准中“温度均匀度”前无“士”号,而现在有些合同中卖方给出的“温度均匀度”前有“士”号,不符合标准。还有,标准、军用标准中给出的技术指标已基本能满足要求,没有必要再另订新项目。近儿年卖方在合同中给出的承诺常写有“控制精度代“显示误差”等,这些项目由于标准和军用标准中无解释,检测人员是无法按检定规程检测这些项目的。另外,由于目前市场上有很多国外产品,于是有人声称合同中的技术指标虽不符合标准但符合“标准”,这种说法没有任何意义,因为国内并不执行这个所谓的“标准”对于*、单位应注意军用标准与标准的不同之处。比如,军用标准中温度试验的偏差要求为士2 0C,而标准中温度偏差要求为高温试验士2℃,低温试验士3;标准、军用标准对交变湿热的波形要求也是不同的。因此在合同中要明确写明,卖方提供的环境试验设备应符合标准还是应符合军用标准。在检测实践中发现,相当多的环境试验箱在低温无论怎样调整,只能符合标准士3 0C,却达不到军用标准要求的士2 0C,因此*、单位订购军用环境试验箱时,一定要注意其技术指标是否符合军用标准。

   购买的环境试验设备的功能要在合同中明确,能做哪项试验,这一项的试验范围是多少。不要相信销售人员的口头承诺,如“试验范围虽然没写那么宽,但这个范围内的试验可以做”要注意并不是所有的销售人员都*清楚其设备的技术指标和范围。

    合同中的措辞尽可能量化。如“充分稳定之后开始检测代“升温速率约为XX度每分钟”等定性的字句,在检测中是无法引用的。应写为“稳定XX分钟后开始检测代“升温速率大于等于XX度每分钟”。因此合同中的技术指标好事先请检测人员按检测要求帮助审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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